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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總在說她笨,洛氏卻認為丈夫比她要笨,若是往常,她定要與丈夫理論兩句,可今日她得知丈夫原來關愛著女兒,所以她心情甚好,也便不與他計較了。

洛氏嗔了眼丈夫,說道:“楚歌還不知這些呢,既然你已經在那邊放了探子,我索性給楚歌寫一封書信,你命那探子想法子交給楚歌。”

洛氏只知曉女兒在蜀中,卻不知曉她具體居所,所以她從前便是想給女兒書信,也是行不通的,現下得知司馬正仁往那邊派了人,洛氏的書信總算能寄給女兒了。

司馬正仁聞言,卻是蹙眉道:“我原也是惦記著女兒的處境,所以才往那邊派了人,現下楚歌一切都好,過陣子我就要讓那邊的人回來了,哪裡還能給你捎信。”

“這有何難,你等這封信送到楚歌手中,待楚歌知曉了家中的事,她今後便能放心與我聯絡了,屆時,你再讓那邊的人回來就是,左右人已經派過去了,多在那邊逗留幾日,又有何妨。”

不待丈夫開口,洛氏木著臉道:“我不管,反正你必須想法子將信送到女兒手裡才是。”

因為夫妻之間嫌隙盡除,洛氏終於拿司馬正仁當夫君來看,她這一番做派,頗有點恃寵而驕的意味。

司馬正仁瞥著妻子嬌嗔的模樣,他只覺得心裡說不出的舒坦,遂忙答應道:“又不是什麼大事,既然夫人執意如此,那我便讓那邊的人將信送到就是了。”

見丈夫答應,洛氏立馬命人備來筆墨,她在案前坐下,提筆便迫不及待的給女兒寫信。

司馬正仁訥訥的坐在一旁,抬眸瞥著妻子那一筆娟秀的簪花小楷,他笑著讚了句:“夫人這字,堪稱是女中狀元了。”

洛氏抬眸嗔了眼丈夫,遂又繼續埋頭書信,嘴上回道:“我這字算得了什麼,你是沒見識過兄長的字,那才算是一絕呢。”

司馬正仁回道:“大舅哥乃名滿天下的大儒,他的字,旁人怎能比,不過夫人一介女流,能寫出這樣的字,在我看來,已經是讓人望塵莫及了。”

司馬家重武,男兒都不擅文墨,但人往往都是對自己不擅長的領域,越發的帶著好奇和崇拜。

這也就是武夫司馬正仁,偏偏喜歡洛氏這個飽讀詩書的女子最主要的原因。

司馬正仁看著妻子寫的那一筆好字,眼中便帶上了濃濃的羨慕之色,想想這樣的才女是自己的女人,他越發的得意。

洛氏一氣呵成寫好了家書,抬眸見丈夫痴痴的看著自己的字,她對著司馬正仁淡淡一笑,信口道:“與你成婚這麼多年,我還從未見識過你的字呢。”

司馬正仁身為將帥,自然不能是個睜眼瞎,但他也不過是能識字能讀兵書而已,論書法,那怎能見得了人。

他聽了妻子的話,腦袋搖成了撥浪鼓,忙不迭的回道:“為夫的字可不能與夫人相較。”

洛氏見一向威嚴的丈夫露出這般怯態,她居然一時勾起了逗弄的心思。

洛氏懷著壞壞的心思,面上卻絲毫不顯,她對著丈夫緩緩說道:“人總有擅長的和不擅長的,夫君是馬上將軍,文墨差些也是正常,咱們是夫妻,便是夫君的字差些,難道我還能笑話你不成。”

說著,洛氏起身走到丈夫跟前,抬手拉住他的手,帶著一絲央求的意味道:“來罷,就寫兩個字。”

司馬正仁本來十分的不願意,但被妻子的小手一拉,他整個身子都酥了,拒絕的話卡在喉嚨裡,卻是怎麼也說不出口。

“寫就寫,為夫刀山火海里走過來,什麼陣仗沒見過,還怕寫兩個字不成。”

司馬正仁說了兩句豪言壯語,像是在為自己打氣。

待鼓足了勇氣,他坐在案前,接過妻子遞來的狼毫,看了一眼面前雪白的紙箋,復又抬眸看向妻子,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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