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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健身房?」
「現在已經跑路了。」健身房跑路了,她卡里剩下的錢一分都沒退給她。這段時間譚幼瑾把所有可以用來鍛鍊的時間都用在了維權上,她這樣一個不擅長社交的人,竟然聯絡其他受害者拉了一個群,收集證據,請律師,最終法院判決對方退錢給她。
她有朋友知道她卡裡面只剩三位數,說她有這維權的功夫,多錄個付費音訊,幾倍的錢都掙回來了,何必浪費這個時間。但對於譚幼瑾來說,賺新錢帶來的快樂,遠不如追回被騙的錢的快樂。
她小時候經常被人騙。天橋上的「乞丐」花了她不少零花錢,直到她母親發現。她的輕信成為她是個小笨蛋的證據。她越來越難信任人,而各種破事兒破人還要削減她信任人的能力。
她太想毫無顧忌地相信一個人,信任到把自己的軟肋全都暴露給他。然而她的理智告訴她,過於輕信,只不過增加給人向她捅刀的機會,顯得她智商不高。
她把卡里剩的金額告訴於戡:「你是不是覺得我有點兒小題大做?」
「我理解。」
譚幼瑾沒接著問於戡理解什麼,低頭吃她的家庭裝冰淇淋。
譚幼瑾瞥到他的側臉,想到往事。
有一次她因為好奇去參加了一個聚會,她看見一個左臉七分像於戡的男孩子,因為像,多看了幾眼,那男孩子馬上注意到了,走過來和她說話。她才明白那像有一半是由於燈光的作用,正臉更不怎麼像,他嘴唇的弧度有點兒鈍,顯得沒於戡聰明。聊天的時候,那男孩子故意用左臉對著她。勉強自己迎合別人的審美,很具有利他精神。她想起於戡,於戡很明顯並不具有這種可貴精神。但譚幼瑾並不感動,她更願意男孩兒用右臉對著她,或者去和別人說話。
她暗示聊天結束的時候,男孩子問譚幼瑾明天要不要再見一次,一起吃飯,在一個挺貴的地方。譚幼瑾拒絕了,她很知道這種太明白自己哪個角度好看並想換點什麼的男孩子,會預設她請客。她不想為這家餐廳買單。為了讓男孩子不必遺憾,她特意告訴他她搭地鐵回家,並不屬於有錢人。
她討厭別人騙她的錢,可於戡還她錢的時候,她一點兒沒感到高興。她那時欣賞他,投資他本身就讓她快樂,並不需要其他回報。
於戡把他自己的勺子伸到譚幼瑾的冰淇淋杯裡,盛了一勺,送到自己嘴裡。他把譚幼瑾杯裡的冰淇淋吃完了,指著自己杯裡的大半份,問譚幼瑾要不要再來點兒。
「你還記得嗎?我帶你去過一家奶茶店,那家店每杯奶茶都配兩個吸管口,端上來一杯就插著兩個吸管,這樣兩個人能夠分享。其實我是故意帶你去的,我好奇你會有什麼反應。我怎麼也想不到,你直接把你杯裡的另一根吸管扔進了垃圾桶。」
於戡開玩笑地提起了這件事,那時候譚幼瑾真是不給任何一個引他遐想的機會。後來他們的關係被傳成那樣,他比誰都覺得她冤。可是他並沒有為她澄清,即使他們現實裡沒在一起,在傳聞裡把他倆擱在一起,他也覺得比毫無關係要好。他受不了譚幼瑾把目光均勻地灑在他和別人身上,生怕他覺得自己有一點特殊化。
現在想想真是夠混蛋的,完全無視了她受的壓力,只想著在她心裡佔個位置。
譚幼瑾沉默著用勺子攪自己的杯底,攪著攪著忍不住問:「你喜歡我什麼呢?」她很想知道她在於戡眼裡是個什麼形象。
於戡盯著她看,從眉毛轉向她的鼻子嘴巴,他笑著說:「喜歡你的臉。」
譚幼瑾噗嗤一聲笑了,她揚起頭看屋頂的燈:「這答案太套路了吧。」
於戡看著她笑:「沒辦法,幸福的愛情總是相似的。」他擅自把「家庭」替換成了「愛情」。
譚幼瑾呵了一聲,對這玩笑表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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