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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吧,但我覺得我不會跌倒。我以前很喜歡在地面上溜冰,不用花錢也沒限制。」於戡很大方地說,「你如果怕的話,可以挽住我的手。」

「不用。」譚幼瑾心裡哼了一聲,自負的人。

【📢作者有話說】

第24章 第 24 章

◎眼神◎

於戡並沒有說再見的意思。譚幼瑾發現, 如果她不說要回家,他們好像可以在小區裡一直轉下去。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傘仍打在她自己一個人的頭頂,越發凸顯的她出來送傘像多此一舉。

於戡這時倒沒顯出留戀的樣子, 對於她的提議響應得很快:「我送你回去。」

譚幼瑾不由得笑了, 像他們這樣送來送去的, 估計道別時天都快亮了。然而她拗不過他。雖然於戡身上的衣服已經濕了,這時候打傘也無法挽回。但譚幼瑾還是把傘收回到了自己手裡, 一半遮在了於戡的頭頂。因為他比她高, 她舉傘的樣子顯得有點兒努力。譚幼瑾著急往前走,不像之前那麼小心, 鞋在冰上打了滑。她還沒反應,於戡已經抓住了她的手, 好像他時刻都在注意她一樣。等譚幼瑾站穩了,於戡的手並沒有收回的意思。

譚幼瑾說謝謝, 於戡的手還是沒有收回去。他的手抓她抓得很緊, 好像怕她再次摔倒似的。大概怕她誤會, 他解釋道:「路上滑, 這樣咱們還可以再走快點。我想把你早點兒送回去。」譚幼瑾沒有再把手抽回去, 她自己也沒有細究這心理。不知為什麼,譚幼瑾覺得他有點兒緊張, 他的手本來很涼, 一會兒就熱了。這熱也傳到了她手上。

她並不太擅長和人拉手,這種不擅長不分男女。她小時候從來沒有和女同學手拉手上廁所的經歷, 以至後來她上大學, 和一個女孩子出門, 女孩兒很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 她整個人都很僵硬,又不好把手抽回來,覺得這樣不太禮貌,於是僵硬了小半路,中途趁機把手放回了口袋,那女孩兒馬上和她生出了距離感。在拉她手的女孩兒看來,兩個女孩子只要不討厭就可以互相拉手挽手。但對於譚幼瑾,她總覺得要非常喜歡才能這樣。

她和絕大多數人不太一樣,認為十指緊扣比親吻要親暱得多。不過於戡握著她的手倒跟親暱沒什麼關係。

雖然兩人走路速度都比之前快,但譚幼瑾還是覺得這百米路有點兒漫長。走著走著,於戡的手放鬆了些,譚幼瑾趁機把手從於戡手裡收了回去,手心還殘留著他手上的餘溫,倒不覺得冷。

兩人像達成了共識似的,步子又放慢了些。傘換於戡舉著,傘下有一個半人,一個譚幼瑾,半個於戡。

於戡看著譚幼瑾的側臉,想起很久之前看過的譚幼瑾照片,照片上的她頭髮比現在長很多,大概是燙過,眉眼比現在要凌厲,一看就對整個世界充滿著無窮的偏見,和現在很不一樣。照片上的她大概二十歲還是不到,總之很年輕。他那時候倒不覺得照片上的她很好看,但是一眼就記住了。他看到照片的時候已經到了電影學院,因為這照片記憶太深刻,以至於平時在學校裡看見活生生的譚幼瑾,竟覺得是兩個人。

他第一次看到譚幼瑾的影評,還是在高三,那時候他並不知道那些東西是譚幼瑾寫的。讀大學之前,他沒有看影評的習慣,在他看來,看電影是吃飯,看完電影再看別人影評,就是吃完飯把別人吃過的東西再嚼一遍,屬實沒有必要。而且他也沒那麼多時間,他爸為了維持和貴賓客戶的友好關係,把一部分任務交給了他。到週末,他要去教一個他爸女客戶的一個小孩子玩滑板,教另一個客戶的小孩子彈吉他,都是他爸給他攬下來的,因為他爸認為這兩個女客戶都是很重要的人脈資源,要積極維護,這對於戡也有好處。於戡並不喜歡這差事,也根本不想維護什麼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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