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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之誼。在他面前,也是軟硬兼施。

說著話的功夫,單雄信也來了。單雄信又是一番囑咐。然後供上紋銀三萬兩。要麼叫“單雄信舍家救秦瓊”啊。為了救秦瓊不死,家業寧肯不要了。兩萬兩、三萬兩,五萬兩銀子!那什麼概念?但是為秦瓊,單雄信絲毫也不憐惜。銀子一拍,蔡刺史一看,心說話:“為了這銀子,我也得賣命啊!”怎麼?蔡刺史心知肚明,單雄信到底什麼身份?你想想,他作為一州刺史他能不明白嗎?早就清楚了。只不過,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而已,都不說。“只要你單雄信不在我的管轄範圍內、不在潞州作案。你愛上哪兒作上哪兒作!我不管你。再說了,單雄信是每年的納稅大戶。整個潞州財政。還指著人家單雄信呢,這是財神爺,得罪不起呀。”你別看蔡大老爺平常那麼橫。但在單雄信面前是唯唯諾諾。“是,是,是……二員外吩咐的是。你放心,這件事情,我心中有數。最好,咱們能夠再往上打點打點,能夠在太原侯面前說兩句。讓太原侯李淵往下壓一壓。這我就好說話呢。”

“沒問題!”李密說,“我和李淵本來就是同宗,我們都姓李。你別看一個是隴西李氏,一個是遼東李氏,往上倒都是個老祖先,我們倆的私交不錯。我親自到幷州再走一趟,去面見李淵,一定得到李淵的支援。”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單雄信、李密把上上下下全打點到了。這個案子也開始審理了。首先發難的就是夏逢春。

夏逢春接到報案,又看到贓物裡面有自己丟失的那幾串珍珠串。夏逢春樂壞了:“我終於抓住這個響馬了。馬上把那響馬給我帶來,我要親自審問!”就下令到上黨縣來調秦瓊。

結果,這調令到這裡,被上黨縣的劉大老爺給拒了,很客氣:“對不起,煩勞各位回去,告訴一聲夏司馬,這個犯人不能交給他。為什麼不能交給他呢?因為夏司馬自己都承認了,這個案情與他有關。說這個人有可能就是劫他的那位響馬。那這麼一來,原告審被告不符合法律程式。按說在這個案子上夏司馬得避嫌啊,他就不能提審了。我要是把罪犯交給夏司馬,這就是本官的失職。本官萬萬不敢這麼做呀。國家法度不敢犯吶。”你看。大老爺拿這話給搪了。

夏逢春一聽,“什麼?不交給我?你可別忘了,刺史大人把這個案子交給我的!”

“那也不行。刺史交給你的,你問一下刺史。刺史老爺如果讓您把這人提走,那我也沒轍。但是,這個責任刺史大人得負,我就脫離干係了。但如果沒有刺史大人的命令,您夏司馬要從我這上黨縣的監牢裡提人,這可萬萬不行。我把人給你,咱說句不好聽的話,你萬一公報私仇呢?萬一把這個人打死呢?這不好說了。那我也承擔不了這個責任。所以,這個人我不能給。要提,您找刺史去,刺史點頭,我就給。”

“嗯?哼!”夏逢春一看,“鬥氣兒啊!這明明是刺史給我的任務,你一個小小縣令居然敢違抗?我找刺史去!”

夏逢春來找蔡刺史,把這事情給蔡刺史一說。其實,蔡刺史比他明白。“哎呀……”蔡刺史手捻鬚髯,“夏司馬呀,要說這事兒吧,這上黨縣劉縣令所言還真是不假,還真有這個道理。他不能夠把罪犯直接給你。這得避嫌呢?既然這個案子確實和你有瓜葛。我看這樣吧,這個案子你就別管了。直接由上黨縣縣衙審理。這也是我在保護你喲。”

“啊?大人,您不是說我負責這個案子,負責到底嗎?”

“我是說抓差辦案你負責到底。那麼,現在把人給抓住了。又真的和你有瓜葛。你得避嫌呢。你說是不是個道理?”

“我……那合著我就不能管這個案子了?”

“你真的不能管。如果管,出了差池,你我都擔當不起。”

“好!我不管!我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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