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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綁票案。他們也想學香港的張子豪那樣,一鳴驚人。
他們四個人把一個剛走在放學回家路上的十歲小男孩給劫持到一輛舊麵包車上,開到蓮城與竹城交界的山嶺——牛牯嶺上,撥打電話給孩子的家長,勒索贖金十萬元,要求孩子的爸爸馬上用揹包裝好十萬元現金帶到指定地點來,還強調不能報警,否則就要撕票。他們把電影裡看到的畫面演繹得活靈活現,發揮得淋漓盡致。
“好吧!千萬別幹傻事!要錢好商量!”開磚廠的家長同意拿贖金來救贖人質。可是,他在結束通話電話之後,一邊儘快湊錢的同時,一邊悄悄地打了一個電話給他的老同學——當派出所所長的柏平安。
柏所長聞風而動,帶著一班警察立即驅車前往牛牯嶺,在途中,他打了電話給“110”指揮中心,只是沒有打電話給刑警大隊的同志。他猜測寧斌的堂弟田永星可能參與了這一起綁架案,免得他攪和進來,到時候左右為難,於公於私不好抉擇,下不了狠手。所以,他只好讓他迴避一下。要是往常,遇到這種刑事案件,他必須第一時間通報刑警大隊長的。
當寧斌驅車前往雞公山,準備順藤摸瓜,去查清那個案卷積壓許多年的“殺人碎屍”案的蛛絲馬跡,不料在半道上又“殺出一個程咬金”來。
寧斌的腦海裡晃過一個鏡頭——在一個雲霧瀰漫的雨夜,凌晨三點鐘的時候,在凱樂大酒店附近的一座大橋上面,有一個身穿雨衣的光頭仔從一輛三輪車上卸下兩麻袋東西,看上去像是廢棄不用的垃圾,其實是被殺死分解的某人屍體各部位加上摻雜的死豬肉和石頭混合在一起的“貨物”。那人環顧四周,見沒有目擊證人,便拖著那兩袋東西,把其中一袋搬到大橋上面,從橋欄杆上面往橋下一推,像一發炮彈炸在水面一樣,濺起幾尺高的水花。“嘣咚——”,又一聲響,另一袋也拋到了蓮河裡面。
一場突如其來的洪水淹沒了那兩袋東西。可是,在時隔幾個月之後,寧斌接到鄰縣的一位當派出所所長的大學老同學金旺打來電話,聲稱:“你們蓮城幹下的好事,怎麼漂落到我們橘城這裡來了呢?”
原來是一個村姑在河邊漿洗衣裳搗衣服的時候,突然發現河灘邊湧來一條人腿,已經腐爛一大半了,但還是可以清晰地分辨出那的確是人的腿,而不是豬腿。那個姑娘嚇得趕緊報了案。
當所長的老同學直嘆“倒黴”,在他轄管的區域內發生了命案,可那命案發生的第一現場偏偏又在蓮河上游的蓮城。承受著上級“命案必破”的巨大壓力,金旺帶領兩個偵查員趕赴蓮城尋找蛛絲馬跡,幸好找到了當晚住在凱樂大酒店半夜醒來睡不著眺望窗外風景的一位目擊證人,找到了一丁點兒線索,才鎖定殺人嫌疑犯是蓮城人,從而把偵破工作的任務移交到蓮城刑偵大隊寧斌手裡。
老同學金旺如釋重負地握住寧斌的手,道別時調侃說:“斌哥人如其名,文武雙全,定能儘快破案,到時候還蓮城一片朗朗青天,也好給我們橘城老百姓一個交代,不致於那麼恐慌。”
蓮城警方把那起“殺人碎屍”案列為公安部督辦的頭號大案,因為兇犯行為性質惡劣,極其殘忍,令人發悸。但是,案情一時沒有實質性進展,殺人兇手早已逃之夭夭,不知在何處落腳。
當寧斌突然接到舅舅田德高的電話的時候,覺得自己的心口好像在滴血,他不由得為舅舅感到同情,為舅媽感到憐憫,心底好一陣悲涼。
那次,星仔去坐半年牢的時候,小黑那才46歲的六伯伯一夜之間就愁白了頭髮。這回他唯一的寶貝“命根子”闖下天大的禍事,犯“綁架罪”依照相關法律條款得判上十年有期徒刑,坐夠十年牢,大好的青春年華在牢獄裡度過,身體說不定還要受到摧殘,健康或許受到影響,到時候出來已是二十七八的年紀,還兩手空空,聲名狼藉,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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