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祗躲過去了。
他尷尬地收回手,「我也沒那麼多時間,陪這幾位來玩玩。」
於祗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都是京中排的上號的人物。其中還有一個以前追過孟葭,大手一揮,送她西城一套四合院的那位。
她輕笑了一下,「蔣先生交遊很廣,都混到今天這個位置了,更應該知法守法。」
蔣玉輕以為江聽白都告訴她了,緊張地吞嚥一下,「我哪裡不懂法了嗎?」
於祗轉過頭看著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包括畫像。」
「可我說了那幅畫不賣。」蔣玉輕才紓了一口氣。
於祗不欲和他多說,「我有必要提醒你,那是一間在工商局登記註冊的、營利性質的藝廊,你把我的個人畫像擺在那裡,然後告訴大家說這畫不賣。像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話,再有下一次,你到法庭上去跟法官解釋。」
她沒有問,既然不賣拿出來幹什麼?純粹就是為了噁心人嗎?
於祗還是沒想在這裡鬧得太難看。
蔣玉輕竟笑得出來,「好,法官電話多少?我現在打給他。」
「太厚了。」於祗搖了搖頭說。
蔣玉輕問,「什麼東西太厚了。」
「你現在的臉皮。」
蔣玉輕嗯了一聲,「我如果要臉的話,就不會有今天了。」
於祗站起來,不打算再和他說下去,「你在外面怎麼樣,我沒有興趣知道。但請你不要再用那些骯髒的手段,把我和你捆在一起。這樣既不高明,還不起作用,顯得你很低階。」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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