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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來講,只要有人報案,無論大小皆須記錄,可江景辰很不理解,那些人將這種案件卷宗也拿來,當真不是為了噁心人?
青玉蹙眉道:“公子,真的全都要看嗎?”
江景辰抬手戳了下她的小腦袋,無奈道:“當然不是,這麼做不過是為了掩人耳目,只需找到昨夜那妓子所說的冤魂索命案就行。”
萬金提醒道:“最先應該是一月底發生的女嬰失蹤案。”
呂恆隨手拿起一本卷宗漫不經心的翻看,約莫過了半炷香的時間,忽然出聲道:“我出去方便一下,很快就回來,這裡就先交給你了。”
江景辰不動聲色道:“回不回來都一樣,反正也幫不上什麼忙。”
呂恆不予回應,轉身朝屋外走去。
待人離開之後,萬金輕聲詢問道:“他這多半是個藉口,要暗中跟上去看看嗎?”
江景辰搖頭道:“他與我一樣,都是奉了聖諭而來,知道太多不見得是什麼好事,只要不干涉我,那便由著他去吧。”
卷宗分門別類標有日期找起來容易,只不過用了半個時辰便找到了一月底發生的女嬰案件。
根據卷宗所記載,起初是因一民婦家出生不到五個月的女嬰在家失蹤,尋找無果之下便上衙門報了案,經過一番測查之後,才知是女嬰的奶奶扯著兒媳下地幹活,偷偷將家中女嬰給賣給了牙婆。
大周朝並不禁止人口買賣,因而此案查到這裡便沒必要再查,但卷宗到此並未結束,當時衙役在走訪查探時發現,並非一家女嬰被家中長輩偷賣,而是共計三十餘戶人家皆有此類事情發生。
有的是光明正大的賣,有的則是因生母不同意,同樣是被家中爺奶偷偷將其發賣,一位女嬰售賣出十貫錢,這價格不是一般的高,尋常的粗使奴僕還賣不到這個價格。
江景辰細細看了一遍,發現其中的共同點,便是所有被賣的女嬰都不超過十個月,他將這一發現說與青玉和萬金聽,便問道:“這怕不會只是個偶然的巧合,其中定時有什麼特別的原因,你們有什麼想法沒?”
萬金回答道:“江湖上不少邪門邪派的武功,需要用到童男童女的鮮血,會不會跟這件事有關?”
青玉也道:“我也聽師父說過,有些特別的藥是要用童男童女的血煉製,年紀越小越好,最好是剛出生的嬰孩,因為他們身上保留著最純粹的元氣,有利於提升藥效。”
沒文化,真可怕。
狗屁的邪功,狗屁的元氣,拿人血、還是嬰孩的鮮血來練功煉藥的人不是瘋子,就是喪心病狂沒有人性的惡徒,都不能稱之為人,一些豬狗不如的東西。
江景辰越想越氣,強忍著心中情緒,繼續翻閱手中的卷宗,直到看見事件在陶宏廣的追查下,共涉及到一百多名女嬰的買賣,並且事件牽扯到那名藥商之時,腦海中忽然冒出一個念頭:“那藥商的死,或許跟陶宏廣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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