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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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到底什麼算是有緣呢?
如果我這輩子能活到80歲,那麼我這一生差不多有29200天。
這世界上,在編人口差不多有60多億,算下來我平均每天能遇到1000人左右。
這麼看,我這輩子一共能遇到29200000個人,而梁琢就是其中一個。
也就是說,我跟他相遇的機率差不多在000487。
當我站在人擠人的街道跟他對視時,腦子裡迅速算了這麼一筆帳。
當然,我這筆帳算得肯定是不嚴謹,畢竟我不是會計,更不是數學老師。
但可以確定的是,茫茫人海兩個人相遇的機率很低,遇見即是緣。
而我跟梁琢,兩天之內多次偶遇,如果沒有一隻名為「命運」的大手在為我們翻雲覆雨,我是不相信的。
突然之間,我想問他一個問題。
「船呢?」
我想問的當然不是這個,但現在還不能跟他說。
萍水相逢。萍水相逢。
露水情緣。露水情緣。
我一直這麼告訴我自己。
梁琢說:「跟我走。」
說著,他竟然拉住了我的手。
這事兒對,但也不對。
現在這條街人特多,多到挪步子都費勁,一夥兒的兩個人很容易被擠散,所以拉著手可以確保不會失散。
但我跟他說到底還是陌生人,彼此只知道名字,其他的一無所知,面對這樣的人,我是沒辦法像他那麼自來熟,竟然拉對方的手。
更何況,我喜歡男人,對於我來說跟男人牽手是一件很特殊的事情。
我一個人在腦子裡發瘋,梁琢卻淡定地拉著我擠在人群裡。
我看著他的後腦勺,突然就笑了。
他回頭看我:「怎麼了?」
「沒事。」我使勁兒往前蹭了蹭,從他斜後方蹭到了他身邊。
之前朋友說我,看著好像每天勁兒勁兒的,但其實遇到什麼事兒都謹慎得要死,像是生怕被人害。
他說的沒錯,我就是這樣的人。
謹慎小心,但又總逃不過陷阱。
我突然想起自己旅行的目的,時隔三年,我都快忘了。
其實對我來說,旅行不只是為了放鬆,也不只是為了看陌生的風景,更不只是為了吃外地的美食——當然,這些也非常重要。
但,於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我覺得在一個人旅行的時候,我可以不用那麼像自己。
不用那麼像平時的自己。
勤奮的、認真的、積極努力的。
我可以是個懶散的路痴,可以是個被網上的攻略騙然後罵罵咧咧付錢的冤大頭,也可以是見一個愛一個的花心大蘿蔔。
這些都沒關係,我想怎麼樣都行。
當梁琢拉著我的手在人群裡擠來擠去的時候,我突然就想起了我旅行的意義。
所以我釋然地笑了。
不就是牽個手麼,我就算跟他親個嘴兒,又能怎麼樣?
他是能讓我對他負責,還是真的能拆了我一個腎?
都不能。
沒事兒!
於是,我反手也拉住了他,還跟他十指緊扣了起來。
帥哥麼,誰不愛呢?反正是我佔了他的便宜,我不虧。
梁琢有些驚訝地看我,但也沒說什麼,我催著他快點帶我上船,我要在船上高歌一曲吟誦月亮。
這條步行街按理說不算長,但因為人多,走得特費勁。
當我跟梁琢終於擠出來之後,我驚訝地發現,這地方竟然限流了!
我竟然,此生,見證了步行街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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