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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夏筱覺得自己既然有了嗅覺,那麼其它的也有恢復的機會了,整個鬼的心情都好了許多,也注意到葉鞘的話,飄到他的身邊,“發生了什麼,你為什麼忽然這麼大方?”
葉鞘看向自己的右手邊,雖然什麼都看不到,可是能感覺到那種涼意,“手機我已經充值了,你要買什麼就自己去買,密碼就是你救我的日子。”
夏筱歡呼了一聲,也不去疑惑葉鞘為什麼這麼大方了,繞著葉鞘飄了一圈,說道,“太好了,正好要有新面板,我可以買了,不過……我是幾號救得你?”她是真的不記得了,那些時間她每天都在思考自己為什麼會變成鬼這件事。
葉鞘神色舒緩了許多,端著咖啡喝了口,叮囑道,“還有就是……”話還沒有說完,葉鞘就聽見外面有些亂哄哄的,他放下咖啡起身往外走去。
去抓人的警局同事已經回來了,早餐店老闆父子兩人神色都很難看,老闆的兒子怒道,“你們沒有逮捕證,你們這是犯法的,你們……”
章眺抱胸看著老闆兒子說道,“你還挺懂法的?專門查過?”
老闆兒子說道,“這是常識!”
夏筱一臉驚奇,“我怎麼不知道有這樣的常識?”
葉鞘見章眺還準備和老闆兒子辯論,直接說道,“那你搜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
作者有話要說: 夏筱:那個六十一條是什麼?
葉鞘: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十四章
一路上叫喧的老闆兒子愣愣地看著葉鞘,不知道為什麼他從這個男人身上感覺到一種危險,和那些因為職責、身份不會對他動手的警察不一樣。
葉鞘見人安靜了說道,“帶進去分開審問。”
章眺趕緊把剩下的漢堡塞嘴裡,又急慌慌去接了一杯水,跟著人往審問室走,葉鞘並沒有去審問老闆兒子的那間屋子,而是去了另一間,和早上來配合情況不同,此時老闆好像短短時間內就老了許多,沒等警察問話,就直接認罪,“人是我殺的。”
葉鞘坐在老闆的對面,旁邊是另外一名同事正在記錄老闆的話,問道,“受害人的身份是什麼?遇害時間?”
老闆低著頭不敢看葉鞘,“是我的前妻,是在九六年七月。。”
同事微微皺眉,“抬頭,手放在桌子上。”
早上的時候老闆是來配合調查的,現在卻是嫌疑人,審問的過程不僅要記錄還要錄影和錄音,所以老闆一直低著頭這樣是不行的。
老闆抬頭看向問話的警察,卻下意識避開了葉鞘,葉鞘倒是沒有說話而是雙手交叉放在桌子上,夏筱就跟在葉鞘的身邊,小聲說道,“他怎麼忽然就承認了?”
同事問道,“那屍體呢?”
老闆沉默了一會,才說道,“同志,如果我配合調查,能寬大處理嗎?”
同事拿筆戳了戳本子說道,“看看我後面的八個字,需要我再給你讀一遍嗎?”
老闆看向白牆上鮮紅的字,“我和前妻的關係一直不好,只是因為孩子一直沒能離婚,她喜歡打牌賭博好吃懶做,這些我都忍了,可是……可是沒想到她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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