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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強硬要分場合的,對手不是故意傷人,就沒必要暴起和人打一架。
nba的老油條們都懂這個道理。哪怕對手是故意的也不能輕易動手,除非對手太過分,像上賽季斯普雷維爾那樣先揮拳了。
聯盟的著名惡漢,蘭比爾、羅德曼、馬龍等等幾乎都是偷襲、小動作騷擾為主。他們激怒了對方自己躲的遠遠的,被追打時對手會被罰下。
球星氣急敗壞和人拼命的場面非常罕見,唯一打的很激烈的球星是巴克利暴揍蘭比爾、莫寧大戰拉里-約翰遜。
楊簡處在一個關鍵的時間點,身為巨星,他有被人犯規的心理準備。
哈靈頓動手倒是沒事,各隊都有類似“打手”的角色球員,是nba的傳統。楊簡知道自己的小弟不是梅森的對手,還是攔住他的好。
梅森的外號是“紐約殺人王”,看外號就知道這是個什麼貨色了。楊簡對抗能力驚人,能把他拉倒在地的當然不是一般人。
梅森是個活生生的例子,證明了“胳膊擰不過大腿”不完全正確。這廝的胳膊比99%的男人大腿都粗,甚至比他自己的腦袋都粗。他肩膀寬的離譜,有著波瀾壯闊的上半身,身材比例明顯失常。
這貨除了頭不方外,很像從《我的世界》裡出來的方塊人,能徒手擼樹的那種。大力士比賽,wwe,地下野拳場大概更適合他。
有球迷認為梅森只靠粗壯就足夠在nba打球了。菲爾傑克遜執教公牛多次與尼克斯交手,他對梅森的評價是:“nba賽場上我還沒見過比他更壯更兇悍的球員”。
哈靈頓是個拳擊愛好者,在隊裡和楊簡交流過。但如果讓他去和梅森打一架,絕對會吃大虧。楊簡不能看小弟吃虧,自己去揍梅森又犯不著,所以選擇原諒。
梅森這種拉人犯規看著挺狠,其實不傷人,肘擊、衝撞或者把人從空中拉下才危險。
楊簡很欣賞梅森這種風格的球員,如果超音速經理明年夏天用坎普把梅森換來,楊簡絕對歡迎,要比文貝克強一些。
可惜楊簡說了不算,管理層怎麼操作他管不著。未來聯盟有名的“詹經理”都是在打了多個賽季後才成為經理的。
梅森運球很穩健,會利用自己的身體和巨肘打球。他的罰球動作滑稽,但命中率超過七成。他一手中投有模有樣,後期還開發出了三分。
他的彈跳、敏捷、協調性都相當出色。最不可思議的是他後來體重達到120公斤,還可以場均出戰40分鐘左右,37歲退役那年還場均打33分鐘。他不只是頗具實力的組織前鋒,還是個運動能力超強的體力怪。
另外,這哥們的智商不是一般的高,只要教練給機會,他會告訴你啥叫無所不能,深藏不露。在大學裡,他是一名標準學霸,成績s級,打不打籃球都無所謂。
他會立即給楊簡道歉就因為智商高。如果真傷了巨星,他不會有什麼好果子吃。
當然,這貨也不是什麼好人,防守時小動作陰招特別多。但這就是nba,不會對抗的人是沒有前途的。1994年總決賽他防守奧拉朱旺的效果比尤因好不少,大夢都服氣。
梅森頂防大夢的時候,大夢的每次靠打都會感覺被牆壁給彈了回來,單打他時總是小心翼翼。總決賽中尼克斯可以3比2領先火箭,梅森功不可沒。
如果不是斯塔克斯的幾次短路和尤因的拉胯,尼克斯那年大機率奪冠。
楊簡兩罰全中,單節就砍下了25分。黃蜂一邊萊斯執行技術犯規罰球也穩穩的罰中。
之後雙方都沒能得分,超音速首節42比31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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