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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過的真快,一眨眼就到了婚禮那天。哦,別誤會,不是果德薩的婚禮,是華克多爾的婚禮。
教堂門前又一次停了幾百輛馬車,也許沒有那麼多,反正是浩浩蕩蕩的,一眼望不到盡頭。就看那些馬車,一輛比一輛氣派,車廂裡面的人,一個比一個尊貴,就連那些上流社會的貓貓狗狗,也都找到了炫富的機會,趾高氣昂的蹲在主人的腳下。
那個時候是世襲制,這門婚事一旦成了,華克多爾就會順理成章的,繼承元老院的職位,陡然之間,大權在握。所以說,無論是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只要能攀的上關係,全都帶著貴重的禮物去賀喜了。對於那些嘉賓來說,那可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巴結的機會。
“踢,踏,踢,踏,踢,踏……”
一串清澈的馬蹄聲過後,兩匹白色的高頭大馬,拉著一輛鑲金嵌銀的馬車,停在了教堂的門口。
趕車的是一個身材魁梧的車伕,身材魁梧的有些恐怖,就像阿爾卑斯山上的熊那樣,夯實的坐在趕車的位置上,身上那套奴僕的衣服有點窄,勉強扣上了釦子。是的,那個車伕就是勿,是角鬥場的角鬥士,勿,假扮的。那馬車和有點窄的衣服,都是從彼伯里奧莊園弄到的,心靈手巧的奴隸們,連夜幫他們改裝了一番。
勿的樣子仍然很拽,斜眼兒看著那些參加婚禮的嘉賓,一臉的鄙視。他不停的調整著趕車的姿勢,一會兒左膀子朝前,一會兒右膀子朝前,就像要打架似的。
那麼一個龐然大物在趕車,其它那些骨瘦如柴的車伕都自覺的讓路,不敢跟勿搶車位,萬一撞一下,說不定就嗝屁了,吃啥都不香了。因此勿的馬車隨著他粗壯的胳膊,穩穩當當的停在了教堂的門前。
兩個奴僕趕緊拉開了車門,並且趴在地上擺好了腳墊,之後抬起頭,畢恭畢敬的請他們的主人下車。
微弱的陽光打在那兩個奴僕的臉上,可以清晰的看到兩個熟悉的面孔,一個是阿滋竊絡奧絡德爾,另一個是脫馬科姆。脫馬科姆就是那個捕魚的時候,差點兒被章魚吃掉的角鬥士。
車門開啟了,穿著禮服的特洛洛首先鑽出了車廂,然後優雅的轉身,把手伸向了車門。
緊接著,車廂門口露出了耶斯特米亞的笑臉。原本就身材高挑,再加上精緻的打扮,就更加顯得光彩照人了。寬大的衣裙上,訂滿了閃閃發光的亮片,亮片隨著她鴕鳥似的大長腿而抖動,灑下滿地的光斑。顯然,耶斯特米亞假扮成一個大富婆,還是挺像的。但是,唯一不適合她的,是那雙鞋子,耶斯特米亞不習慣穿高跟鞋,更何況,那雙鞋還有點兒小。
垂綴柔斯就比較尷尬了,他整了一套女僕的衣服,卑躬屈膝的在耶絲特米婭身前身後的伺候著。
勿,阿滋竊絡奧絡德爾,脫馬科姆,特洛洛,耶斯特米亞,和垂綴柔斯,一共六個人,這就是起義軍派出的,出席華克多爾婚禮的團隊。
斯巴達克斯之所以這樣安排,是因為,華克多爾對這幾個人印象不深,不容易被認出來。
貴賓們陸陸續續的走進了教堂,只有作為女僕的垂綴柔斯跟著進去了,其他的奴僕全都呆在外面等候。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奴僕們三五成群的聊起了天。
就聽勿一個勁兒的在那兒抱怨:“我這衣服太窄了,怎麼穿怎麼彆扭。”
“你將就點兒吧,彼伯里奧莊園沒有你這麼大個子的家丁。”脫馬科姆接過了話茬。
“可是,萬一動起手來,這衣服捆在身上,會影響發揮的……”
“動起手來你就把釦子解開。”說著,脫馬科姆又幫勿抻了抻袖子,勿身上結實的肌肉,確實把衣服撐的挺緊,於是脫馬科姆又補充了一句:“動起手來,你乾脆就把衣服脫了吧,免得撐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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