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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半;伏雲君才禮貌而紳士地觀察起她來,想看看有多漂亮。
只是一眼,就壞了。
“居然是你!”
第29章
人生何處不相逢。
這句話, 用來形容此刻伏雲君崩潰的內心,再為合適不過。
在‘居然是你’說出口後,他緊抿著唇,原本不食人間煙火的俊美臉龐,更是蒙上一層很人性的陰影。三人不明就裡, 封殊開口問道:“你們……認識?”
溫語抬手以示清白:“不認識, ”她稍作停頓, 補充到:“就算在哪裡見過面, 可能我也不記得了……抱歉,我不記得你是誰了。”
聞言,伏雲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 像穿過雲層的第一縷晨光。
在他凝視之下,連十惡不赦的壞人良心都會痛。
“這是你第二次跟我說這句話了。”
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議地看向閨蜜──好友的私人作風, 她是很瞭解的, 向來喜新厭舊, 男伴換得極快,快得她從高中起就已經徹底放棄記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為每次剛記進腦子,往往人都已經換了兩任。幸好溫語雖然喜歡談戀愛, 卻不會拿來作談資與人分享,愛得很私人。
她作為朋友, 也毋須充當感情垃圾桶, 那些名字, 記不住也罷。
但……前度情人是神龍,也太超出她的理解範圍了!
封殊反應過來:“溫語是凡人,沒開靈智,不會記得前世見過的人,”他充作解說,難得多話了起來,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現的心思:“白龍的眼睛能看破前世今生,毋須翻閱輪迴簿,可能你們……前世見過一面吧!”
席妙妙腦補了一出前世今生的大戲,見俊美的青年緊抿著唇,難過得彷佛下一刻就要哭出來,她於心不忍,安慰道:“這,前世的事情,溫語也不可能記得住呀。”
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唯物主義兼無神論者的溫語,從容地接受了這個設定。她出神地看向伏雲君,想的卻不是前度情緣,而是欣賞起了他的美貌──和他一比,偶爾會所裡碰見的小明星小狼狗,都是庸脂俗粉,顯得不上檔次了。
尤其是深受打擊的時候,長翹眼睫在眼下投落一層影影綽綽的陰影,將將要哭的樣子,精緻得很有欺負他的價值。
“前世?是的,前世的事情,凡人不會記住,你不認得我,也合情合理……”
伏雲君嘴唇抖了一下,想起某些,以為這輩子都不會回想起來的事。
他費心裝了一個神仙下凡的逼,出塵的仙氣,此刻完全破功。
不食人間煙花的仙君,卻在看見故人後,抖成了一個街上看見初戀女友的小傻逼:“你上一次跟我說,不記得我是誰,是睡了我之後的第七天。”
“……”
兩個大齡雛目光齊刷刷地轉向了溫語。
相對而無言。
少頃,竟是伏雲君先調節過來──他費了大力氣將翻騰的情感壓下去。
和上神不同,他深諳凡間規矩,化人的時候,幾乎將所有原形的特色都收得乾乾淨淨,黑髮黑眼,乍看上去,只是個俊逸得過分的帥哥而已。然而終究非我族類,眼底始終有一抹深沉的金光,大部份時候,它都明亮乾淨。而這時候,像卻被化學藥劑洗滌著的金子,眼看著要融化成淚,卻在下一刻新凝固定形。
“是我失態了,”伏雲君開口,脆如鳴玉之聲:“轉世就是對前世的事一筆勾消,我不應該提起來的,讓你們尷尬了,望兩位勿見罪。”
他像是重新找回了章法,得體的俊雅穩穩當當重新回到了臉上,唇角一勾,帶了歉意的笑,笑進心坎裡,又帶了點討饒的意味,真教人對他氣不起來。
席妙妙本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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