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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上的字她都認得,當年的事彷彿還在眼前,她家重男輕女,她又是家裡第一個女兒——天生的不花錢的幫手,生來就是要給父母兄弟幹活兒的,學一天沒上,大字一個不識。後來林寧山下鄉當知青,臨時住在她家,她才掃了盲,認了字。林寧山返城前送了她一本字典,這本字典她一直留著。
她放下報紙,去廚房煮掛麵。當年吃一頓面多不容易,她長到二十都沒吃過一頓白麵條,白麵是哥哥弟弟的,她能吃頓雜麵條就不錯。第一頓白麵條是林寧山返城前請她吃的,她沒好意思多吃,怕像個餓死鬼。慢慢吃到碗底,才發現裡面臥了兩個蛋。
林寧山返城沒多久,她給他寫了一封信,信上幾乎用盡了她認識的所有字。等了仨月沒有回信,過了些日子她就結婚了。
第2章
村裡很多人都為明蕙惋惜,因為她長得美,而她的美沒有派上任何用場,也沒帶來任何故事,美得平淡乏味,按部就班。這麼徒勞地在鄉下美了一些年,連美的基因都沒流傳下去,就要老了。
她確實不年輕了,可這世上還有許多同齡老鰥夫,畢竟她在同齡人裡還是美的,甚至美得不像她的同齡人。給她說親的比年輕時只多不少。她不能生育在年輕時是個缺點,老了卻轉化為男人眼裡的優點,她沒有孩子,便不會拿錢補貼孩子,只能一心一計地和男的過日子,男方和男方的孩子便不用擔心財產被侵佔。
對於這些說親,明蕙拒絕得很乾脆。旁人只當她是對男人的條件不滿意,畢竟一把年紀,再結婚就是三婚,當然要好好挑選挑選。
拆遷的事只停留在傳聞中,繼子們每月的生活費沒有任何下文。
明蕙吃的糧食和大部分蔬菜都能自給自足,她有塊自留地,地裡的糧食足夠她吃了,每年她還要在院子裡種些蔬菜,吃不完的蔬果便送給鄰居,鄰居收了她的柿子蔬菜,便回贈給她地裡種的花生紅薯和南瓜。
維持生活沒問題,可要是想攢一點錢,必須從指縫裡省起。早些年,她還能靠做衣服有些存項。但現在難得有人找她做衣服,她的手工費要價再低,也低不過工廠流水線的產品,當然有貴的,可便宜的二三十塊就能在集市買到,雖然做工不行,光是線頭就數不過來,可架不住省錢,款式也新潮。村裡講究一點的去商場專賣店,雖然裡面的價格並不比明蕙做的衣服便宜,可到底有個牌子。
一日,明蕙在院裡漆一個板凳,村裡孫大媽來找她做一件男式唐裝,紙條上寫了尺寸。
孫大媽進了屋,找了把椅子坐了,打量著明蕙的屋子:「你看你收拾得多乾淨,誰跟你過日子可是有福了。老陳真是沒溜,也不看看那些人的條件,就瞎給你介紹,怪不得你連面都不見。」她想著鋪墊得差不多,便問明蕙:「你想再找個什麼樣的,跟我說說。我看看我認識的人裡有沒有人符合你的條件。」
明蕙笑笑,不搭茬,只問孫大媽想要什麼樣式布料。她拿出一本冊子,上面有各式布料的布頭,這是她去布料批發市場特意淘的,以便人挑選,主顧想要什麼布料,她再去縣城買。
孫大媽以為明蕙是不好意思,便順著明蕙問的說下去:「這麼多,我還真不知道哪個好,要不你幫我拿個主意,你是做這個的,總比我懂得多。」
明蕙認得孫大媽的丈夫兒子,都不是紙條上寫的尺寸,她問孫大媽是給誰做的,長什麼樣子,不同的膚色身材適合的衣服也不一樣。
「這個人啊,你認識,還很熟。和你差不多大,你不妨猜一猜。」
明蕙看著紙條上的尺碼:「我還真猜不出來。」
孫大媽笑著說:「還有誰?就是我的表弟。」
孫大媽有許多表弟,但明蕙馬上知道了她指的是哪個表弟。明蕙的第一任丈夫陳至展是孫大媽的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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