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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言接過看了看,這是一份診斷證明,患者一欄寫著陳欣妍,確診的是抑鬱症。
看完了這份診斷證明,稚言心裡對陳欣妍多少有些同情,&ldo;是因為他嗎?&rdo;
&ldo;嗯。&rdo;陳欣妍道:&ldo;我真的從沒想到自己會因為一個男人患上抑鬱症,他毀了我,現在還把我推上了法庭,很明顯,他就是想把我逼死。&rdo;
陳欣妍這句話多少有些偏激,但稚言考慮到她的精神狀態,她儘量說的委婉,&ldo;陳小姐,關於這件事,我昨天就跟你解釋過,你之前的一些行為,確實侵犯了他的名譽權和隱私權,這一點現在是無法否認的。&rdo;
&ldo;那他害我患上了抑鬱症,難道他就不該被懲罰嗎?&rdo;
稚言再看了一眼那一份診斷報告,似乎有點明白她的用意,&ldo;那你是想告他故意傷害嗎?&rdo;
&ldo;沒錯,既然他告我,我也可以告他,我有診斷書,這絕對可以讓他名譽掃地。&rdo;
稚言說:&ldo;但是陳小姐,你還有其他證據嗎?如果光憑這一份診斷書,其實很難判定他有罪,畢竟抑鬱症的成因非常多,很難鑑定到底跟誰有關。&rdo;
&ldo;就是跟他有關,我百分百確定。&rdo;陳欣妍道:&ldo;我跟他交往的時候,他對我施暴。&rdo;
稚言很驚訝,&ldo;他打你了?&rdo;
&ldo;那倒沒有,他對我實施的是冷暴力,不回復訊息,不理人,甚至對我有言語和行為上的羞辱。&rdo;
稚言回憶起那份戀愛協議,上面有一條是不要在他工作時打攪他,很明顯顧禹謙就是在戀愛中奉行的事少見面,少交流的宗旨。所以他不回復訊息,不理人也算是協議範圍內。
至於言語和行為上的羞辱,倒是可以作為突破口。
&ldo;他怎麼羞辱你?&rdo;
陳欣妍道:&ldo;有一次,我想親他一下,他把我推開了,這難道不是在諷刺我髒,羞辱我嗎?&rdo;
稚言:&ldo;……&rdo;
稚言隱約記得,協議裡也寫明瞭他允許發生肢體上的親密關係,但不與人親吻,顯然陳欣妍又犯了人家大忌。
&ldo;這個的話……要是作為證據,還是有一些牽強。&rdo;
&ldo;為什麼牽強?&rdo;陳欣妍看著稚言,&ldo;稚律師,你也有男朋友吧,如果你的男朋友這麼對你,你難道不會難過,不會抑鬱嗎?&rdo;
稚言試圖組織語言,&ldo;陳小姐,其實我很理解你的心情,只是我也是說實話,你剛說的實在無法成為證據,證明那些話和行為是導致你抑鬱的原因。&rdo;
陳欣妍眼眶紅了,莫名地,她忽然就開啟訴苦模式,&ldo;可他是真的很過分,我聯絡他他不理我,每次都說在辦案子,但我知道他就是隻把我當炮友,玩完了就扔一邊。我就是賤,我本來是想試探他對我到底有沒有感情,會不會捨不得我,我就這麼隨口一提分手,他倒當真了,立馬給了我一百萬,不聯絡我了。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渣男!&rdo;
稚言很是頭疼,雖然她同樣作為女人,很同情她的遭遇,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她並沒有佔優勢。
這就好比有錢人家簽婚前協議,如果在婚前協議裡寫明離婚後女方得不到一分錢財產,女方簽了後,在離婚的時候卻哭訴自己分不到財產,其實並不能得到法律的庇護。
顧禹謙是律師,他非常清楚他進入一段感情將會面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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