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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中,這些平房後來拆了吧,再也看不到了,沒想到她如今又回來了。
她又想起家裡的人。
她爸在國棉二廠工作,她媽在義利食品廠做工,工資也還可以,不過家裡三個孩子,林望舒是老小,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半大小子吃窮老子,家裡日子並不好過。
雖然日子不好過,但其實林望舒還算受寵,畢竟上面兩個哥哥,就得她這一個女兒。
況且家裡是媽媽說了算,平時爸爸都聽媽媽的,媽媽是旗人,認為家裡女兒就是姑奶奶,沒出嫁的姑奶奶,兩個哥哥還不得都讓著,再窮,走到哪一步,家裡的姑奶奶也得要個體面。
所以林望舒其實是很受寵的,她的婚姻上,兩個哥哥都勸過她,特別是二哥,特意把她帶過去菜市口電影院,陪著她看電影,說你想怎麼樣都行,不願意過了就回家,哥怎麼也養著你。
她二哥就是個大家俗稱的頑鬧,恨天高恨地矬,整天不幹正經事,打起架來不要命的狠角兒。
當年他十三四歲,撿到人家書包,想著學雷鋒做個好事,給人家學校送書包,那老師看到他都嚇得腿哆嗦,說話都結巴了,因為他名聲在外。
之後十年開始,他是死活不想下鄉的,結果因為一個小事,被人家舉報了,成了少年犯,預審科當時說,只要銷戶下鄉就給放出來,不給記錄進檔案,當時也是沒法了,只能下去當知青了。
這樣的二哥,是力撐著要讓她離婚的。
她曾經一度也猶豫過,想著乾脆離婚好了,誰知道恰好趕上那一年,大嫂懷孕時,當廚子的大哥出去外地跑堂會,下雨天,大嫂看家裡沒人,便說拾掇傢什,一不小心滑倒,孩子沒了,一屍兩命了。
大哥為了這個,大受打擊,從此一蹶不振,喝酒喝到手抖,拎不了勺了,人算是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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