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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遺憾的是,還是有不少人對此心存疑意。

這不,冶造局的局丞王甫在隱晦地勸說未果後,小心翼翼地說道:“殿下,要不然,『新的斤制』先在我冶造局使用,暫不推向朝中六部?”

“王局丞是在擔心戶部的反應?”趙弘潤顯然是看穿了王甫的心思。

想想也是,要知道戶部掌管著大魏全國的經濟體制,而原先的體制,都是採用『一斤十六兩』的舊規定,並且,大魏境內國民普遍也習慣了這種方式,而如今,他趙弘潤突然退出『一斤十兩』的新規定,暫時不說會不會遭到許多人的反對,更不妙的是,新的規定一旦流入市場,勢必會造成大魏市面上的混亂。

甚至極有可能,有些黑心的商人會利用新舊兩種規定來謀取不義之財,而這種事到最後,最吃虧的往往都是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

想到這裡,趙弘潤對王甫以及周圍圍觀的匠工們言道:“或許諸位不能理解本王為何做出這樣的規定,就當是本王的任性,從今日起,我冶造局棄用原來的斤兩制,而採用新的規定。……不過,正如王局丞所言,由於新規有可能導致國內市集的混亂,因此,斤兩新規暫時不向六部二十四推行,僅在我冶造局投入使用。”

說著,趙弘潤當即冶造局的鐵匠們去打造精確的『兩』、『斤』、『鈞』等秤砣(砝碼),要求打造一兩、二兩、五兩、一斤、二斤、五斤、一鈞、二鈞、五鈞等單位的鐵砣,製成後妥善保管在冶造局內,作為日後的依據。

而在此之後,趙弘潤便回過頭來的制定『量』的標準,即容積標準。

在大魏,在『容積』的制定上,存在著一定的混亂,比如石(dan),它明明是重量單位,但是古人卻又規定『10鬥=1石』,石又變成容積單位了,這使得古時容積與重量的單位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混亂。

而這,正是趙弘潤希望根除的。他想要一個更加明確的容積計量單位列表。

至於容積的現實衡量物,古人一直以來都選用米作為衡量標準,但是趙弘潤並沒有採用,他仍然習慣於採用水。畢竟用稻米或黃米作為計量容積的實物,很容易出現誤差,而水則能最大程度上保證減少誤差。

當然了,這裡所說的水,指的是常溫下的純水。

遵從記憶中水的密度的制定方式。趙弘潤也打算將重量與容積的換算利用純水聯絡起來:將可容納一肅斤純水的單位容積,規定為升。『注:約值0.5L。』

同時規定『1鍾(釜)=10斛=100鬥=1千升=1萬合』。

『注:由於古人習慣用稻米測量容積,而稻米的密度是1.8而水密度為1,因此,可以視為,肅升制,是原先舊容積的一半左右。』

可難就難在,要打造出一隻可精準容納一升水的器皿,並非是那麼容易。如此類題,要精確地打造出代表鍾、斛、鬥、升、合這些代表著肅升制的基準單位容器。並不是那麼簡單,哪怕是趙弘潤,也要透過一番複雜的計算後才能設計出那些器皿。

好在肅升制的容積幾乎都是舊升制的一半左右,因此,冶造局的工匠們倒也能夠以此作為依據,打造出趙弘潤所要求的精準器皿。

但同樣的道理,肅升制同樣不適合在目前推出,畢竟『升制』最常用於在市場上售賣米糧,市面上米糧的出售,目前仍然不按照重量計算。而是以升、鬥、斛作為標準,因此才會出現黑心商人偷偷打造不合規定的小斛,用於出售米糧,藉此謀取暴利。

為了杜絕這個現象。趙弘潤準備在日後想辦法改變魏民在市場上的習慣,捨棄掉容積單位而採用重量作為買賣米糧、肉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依據,簡單地說,等他日後準備好將新的度量衡推向市場時,第一件事,就是推出新的秤。

而目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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