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四節 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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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做出處理,同時爭取給自己拿到更多的好處。
中、下層軍官無法統御全域性,他們只能帶著士兵登上城頭拼命抵抗。可是新的問題接踵而來————幾乎所有城市防禦面都遭到進攻,龐大的聯軍部隊從未像今天這樣兇猛。他們的弓箭手在城外列隊,依靠重盾手掩護,舉高弓弩朝著城頭拋射,重步兵扛起架好的攻城錘,發出震天響的號子,一下又一下撞擊城門。
雍齒小隊已經完成了集結,十幾個人左臂上綁著白色布條,這是用以區分敵我的約定標誌。事前偷運進來的鎧甲均為磐石城出產,他們左臂上綁著圓盾,右手持刀,背後插著一大捆投槍,在街上見人就殺,引發了更大的混亂。
前面就是城門。
並非所有豕族軍官都是廢物,一名百人首集結了周圍的所有士兵,以城門為核心列隊,展開防禦。他很清楚,無論城內的叛亂分子還是城外的侵略者,都會把攻佔城門作為首要目標。只要牢牢守住這裡,哪怕城內再亂,也不會對局勢造成致命威脅。
隔著兩百多米的距離,雍齒看到手持長槍計程車兵在城門外圍警戒,一些被臨時徵召的平民扛著石塊等重物,沿著城門內側開始堆放,進行加固。
再強大的攻城錘也很難砸開這種障礙。
士兵們發現了這群裝束明顯異於普通平民的傢伙,立刻調轉槍口,朝著這邊撲來。
“投槍準備,標尺一百米,扔!”
雍齒從年輕城主那裡學到了不少新詞。他對“標尺”的概念很模糊,勉強知道這代表投槍與弓箭射擊的距離。這在雍齒看來不是什麼壞事,恰恰相反,這才能顯出自己與眾不同。就像文明時代的英文初學者,其實連朗讀句子都不流暢,但在一群崇洋媚外卻連ABC都分不清楚的傢伙眼裡,說話的時候隨便蹦出幾個英文單詞,是多麼有面子且令人羨慕的一件事。
三稜投槍分量十足,射程雖不如弓箭,卻可以在近距離造成可怕的殺傷力。
成年人(文明時代)胳膊粗細的投槍貫體直入,在對面計程車兵群裡帶起一片慘叫。豕族缺鐵,根本談不上什麼盔甲質量,他們的腹部被捅穿,胸口被粗大的投槍深插進去,口中噴吐鮮血哀嚎著倒下,被進攻者沉重的腳步從臉上和身上踩過,朝著下一批目標繼續投擲殺人利器。
弓箭手都在城頭,普通的豕族巡邏小隊只配備了長槍。
雍齒不喜歡用弓箭,雖然他知道羽箭比投槍射程更遠,但他就是無法把握精準的射術。也許正如年輕的城主大人所說:豕人的優點在於力量,投槍是最適合他們的遠端武器。
突擊小隊每人配備了七支投槍,這是個人負載量的極限。
守衛城門的豕族百人首已經死了。雍齒擲出的投槍從他眼窩裡準確扎進去,穿透大腦,牢牢釘在身後的牆上。
最後的六名守衛者同樣還是被投槍解決。他們的死法頗為詭異————誰也沒有想到這群反叛分子竟然拿出一個個拳頭大小的棉布口袋,從空中扔過來,眼前頓時揚起一片白色灰塵,眼睛頓時變紅充血,無比刺痛。
雍齒等人的編制是“特戰小隊”。他們攜帶的東西比正規軍多得多。三角釘、油壺、帶勾爪的繩索、短管吹箭,甚至還有三個裝滿生石灰的棉布口袋。
“作戰殺人,殺死對方為第一目的。這無關榮譽,只關乎任務是否成功,還有你們的生存機率。”
這是天浩的原話。
只有死人才會在意所謂的“臉皮”。真正的強者從不顧忌這些,簡單來說就是不要臉。
趁著對方雙眼刺痛喪失視覺,雍齒等人再次擲出投槍,徹底清空與城門之間的最後障礙。
搬運石塊的平民已經逃散。
奮力撥開擋道的石頭,雍齒從地上撿起一柄重型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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