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魔神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十二節 軟骨,宿主被guan滿的日常,黑天魔神,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天浩從衣袋裡拿出一個物件,輕輕擺在地板上:“我用的是這個。”

狩獵隊長永鋼距離最近,伸手拿起,湊近眼前仔細端詳,經驗豐富的他認出著手中物件:“這是巨角鹿的附屬肋骨。”

夏天和秋天都是捕獵巨角鹿的季節,植食動物對捕獵的威脅比肉食動物小得多,儘管巨角鹿善跑,速度極快,卻總有一些會落入獵人設下的陷阱。這種鹿角龐大的動物與前代祖先區別很大,生長著兩層肋骨。外層是堅硬的鈣質集合體,內層就較為柔軟,具有很強的韌性。

天浩從永鋼手裡拿過那根巨角鹿附肋。正常情況下,這種附屬肋骨呈淺月牙形狀,略有些彎曲。天浩揚起附肋,將削尖的兩端分別轉向頭領孚松與老祭司巫行,讓他們看得更清楚。

“它有著極強的韌性,就算對摺也不會斷開。”天浩解釋道:“我把兩頭削尖,淋上水,用力按著使它彎曲,來回掰上幾次,就能控制它的長度。用切碎的肉把這根巨角鹿附肋裹在裡面,現在這種天氣,很快就能凍起來。暴鬃熊不挑食,它們從不放過任何一種能吃的東西。凍肉丸子很硬,而且很冷,它們不會在嘴裡嚼碎,就這樣直接吞下去。體內熱量融化了冰塊,巨角鹿的附肋會重新繃緊,回到原來的狀態,刺穿暴鬃熊的胃。只要耐心等上一段時間,它們總會死的。”

在文明時代,這是因紐特人對付大型食肉動物的方法。

(考證黨就不要深究了,尤其是殺傷力和動物死亡時間。)

狩獵隊長永鋼徹底呆住了。

做了那麼多年的獵人,在寨子裡擁有極高的威望,卻從未想過居然還有如此簡單便捷的狩獵方法。

頭領孚松眼裡泛起一絲苦澀,以及羞愧,他被深深的失落感籠罩著:如此聰慧有見識的年輕人,為什麼自己從未發現,也從未看到過天浩身上的優點?

老祭司察覺到屋子裡的沉悶氣氛,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天浩,寬慰地笑道:“阿浩,你先出去吧!就按照昨天的規矩,你把那兩頭熊分了。”

天浩沒有直接答應。他在頭領孚松眼裡看到了肯定的目光,狩獵隊長永鋼也沒有反對的意思,這才站起身,對著三名寨子首領分別行禮,走了出去。

永鋼一直捏著那根巨角鹿的附屬肋骨看個不停,黑色粗大手指與半透明狀的軟骨形成鮮明對比,口中不斷髮出“嘖嘖”的讚歎聲:“我以前就怎麼沒想到過這個?太簡單了,這東西實在太簡單了。”

孚松很是感慨的發出嘆息:“如果早點兒讓天浩跟著狩獵隊出去,寨子裡就不用死那麼多人。但是他以前很拒絕,也從不參加寨子裡的這些活動。”

老祭司在蒼老酥浮的面板之間顯出思考神情,不太確定地說:“那時候阿浩應該正做著研究,他大概還沒想到該怎麼利用。”

永鋼點點頭,對此贊同:“他昨天分肉很公平,而且他和阿狂出去獵熊的時候就說了,讓我們不要賣掉寨子裡的女人。”

孚松的說話口氣不是很肯定,帶著明顯的商量成分:“旭平死了。寨子裡空出來一個“十人首”的位置,讓天浩補上去,你們覺得怎麼樣?”

永鋼回答的很快:“我沒有意見。”

老祭司沉吟片刻:“讓我和他談談,我想聽聽阿浩的想法。”

……

走進老祭司木屋的時候,堆放在屋角的幾塊黑色石碑引起了天浩注意。

認識這個世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眼睛。宿主的記憶碎片對天浩來說是一筆豐厚財產,他藉此理解那些未知的,也從未接觸過的部分。畢竟他對這裡很陌生,在培養艙裡具體沉睡了多久,連天浩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他走過去,看著刻在石碑上的那些字,用手指輕輕撫摸著,故意做出好奇的表情:“這是什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科幻小說相關閱讀More+

抗戰:浴血華北,獨立發展

明末逐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