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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主,還有所有男孩子都感興趣的戰爭。

嘲風不知道文明時代有一個職業叫“作家”。雖然年齡未滿十歲,不屬於成年人,但嘲風認為書寫和記錄的意義在於能使自己感到快樂。他記錄下從母親那裡聽過的所有故事,進而將故事的要求提升,從所有認識的人那裡尋找知識。

部族戰爭,磐石寨的崛起,年輕的雷牛部之王,大國師的最堅定擁護者,偉大的牛族攝政王……誰也沒有想到一本本長篇小說竟然誕生於一個孩子之手。嘲風的王子身份在這種時候產生了特殊效果,他拿出自己的零花錢自費刊印第一本小說。內容很簡單,講述古代部族之間的矛盾,進而引發戰亂。這個故事在老人看來毫不為奇,他們都經歷過類似的事情,年輕人卻不這樣想,隨著一百多本最初的書籍在人群中流傳,這本書很快變得火熱,受到追捧。就這樣口口相傳,沒看過的人覺得心癢貓抓,於是到處打聽哪裡有得賣……

阿依對此完全不懂,她不明白為什麼嘲風的名氣一夜之間忽然變得如此之大。惶恐之下,她下令將這些書暫扣,並將事情經過詳細寫在信裡,以最快的速度派人送給天浩。

當時正處於對鹿族作戰的關鍵時刻。對此,他莞爾一笑,沒想到小兒子竟然在這方面展現出驚人的天賦。給阿依的回覆也很簡單————放開手,讓他做吧!

很快,這本名為《部落戰爭》的書刊印數量超過了六萬本,實際賣掉的部分超過百分之九十五。

那時候還沒有龍族,天浩的身份只是牛族攝政王。整個牛族不到一千萬的人口數量,這個刊印比例已經非常高。

嘲風給很多人開啟了一扇門,他們看到了一個全新的世界。尤其是那些年輕的行巫者,他們恍然發現原來還有這種專門以寫作和文字存在的生活方式。就這樣,在嘲風的帶動下,詩歌、小說、散文成為了帝國文化圈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專職於寫作的行巫者數量較少,但他們擁有旺盛且強烈的創作意識。畢竟可寫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尤其是目前正在進行的南方戰爭,光是看看多達數百萬的白人俘虜,就令人熱血沸騰,想要用手中的筆將這一切記錄下來,永遠載於史冊。

吹笛子這件事,是天浩從磐石寨時期就帶動起來。雖然沒有竹子,天浩卻從鐵匠那裡得到了幾根銅管。那時候他很寂寞,每天太陽落山以後就沒有任何娛樂節目,為了打發入睡前的這段時間,天浩把其中一根銅管改造成長笛,雖然音色不怎麼樣,卻讓兩位兄長和妹妹感到驚奇,也帶來了他想要的快樂。

北方蠻族最常用的樂器就是鼓。品質最好的鼓用熊皮製成,而且必須是兇悍可怕的暴鬃熊。用爐灰脫光毛髮,颳去熊皮內層的油脂,使其變得堅韌,蒙在預製的木箍表面,經過後期處理,就能成為品質絕佳的鼓。

天浩“發明”了二胡和口琴,除了長笛,這是他在文明時代最熟悉的樂器。

居民委員會和街道辦事處的存在,使帝國對平民的掌控達到極致。尤其是新鮮事物的誕生,總會在第一時間被當地的民政官員察覺。

一種介於月琴和琵琶之間的樂器出現了,彈奏方式很多,可以架在腿上撥弄,也可以像吉他那樣橫抱著用手指亂撩。

對此,天浩只能報以微笑。

這是好事。藝術的誕生與發展永遠貫穿於文明社會。“北方蠻族”四個字雖然聽起來威猛雄壯,卻有種說不出的粗俗感。尤其是南方白人,他們的敬畏心理完全建立在戰爭基礎上。潛意識當中,他們仍對北方巨人感到不屑。

“蠻族”兩個字,足以說明問題。

上位者對新生事物的態度決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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