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節
春風榴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0節,重回我爸當校草那幾年,春風榴火,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沈括粗礪的指腹抵在她的腦門,將她推出去,一字一頓道:“永遠不要奢望我幫陸臻做任何事。”
陸嫣失望地轉身,看著沈括關上了房門。
她其實能夠理解,本就是陸臻有錯在先,仗著有錢有勢,他沒少欺負沈括。
人家不樂意幫忙,也是人之常情。
紗窗邊,沈括目送著小姑娘的身影漸漸消失在路燈光影籠罩的巷口。
他默了片刻,從書包裡取出了一臺帶錄音功能的復讀機,緩緩擱在桌上...
傻丫頭,沒證據告個屁。
作者有話要說: 下一更在明天早上。
本章留評前300名,都有紅包!
17、17
當陸嫣在報紙上看到吳強和趙甚被捕的新聞頭條, 久久沒有回過神來。
報紙上說,是經群眾匿名舉報,用復讀機錄音的方式, 採集到了趙甚招認犯罪事實的證據,這才人贓並獲。
主犯吳強一開始還嘴硬,抵死不肯認罪, 不過趙甚沒有熬住,被抓的當天晚上,便對縱火的事情供認不諱。
陸臻和梁庭他們幾個看到報紙之後, 自然是狠狠出了一口惡氣, 痛快極了。
陸臻每天都在唸叨著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人民群眾的眼珠子真是賊亮賊亮的, 讓犯罪分子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中, 有他們的苦頭吃了。
陸嫣卻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什麼樣的人民群眾會用復讀機錄下趙甚矢口之言,這也太趕巧了。
復讀機這東西, 也挺有意思,除了學生, 誰會用這玩意兒?
後來, 陸嫣去過娛樂街幾次, 歌舞廳因為牽連犯罪已經被查封了,聽說沈括現在在天橋底下襬攤做生意。
傍晚放學,陸嫣來到天橋下。
天橋下有不少擺攤的小販,賣什麼的都有, 內衣襪子、男鞋女鞋、衣裳皮包...各式各樣,五花八門。
陸嫣好奇地逛了一圈,在攤尾的位置看到了沈括。
他穿著深色的t恤,蹲在石頭上,頎長的指尖拎著半截嫋嫋的菸頭。
他的身邊有一輛紅色的三輪車,三輪車後箱攤開了擺著各式各樣的光碟。
陸嫣溜達過去,撈著裙子蹲下身,好奇地打量那些花花綠綠的光碟殼子。
光碟這種東西,只在小時候老爸床頭的dvd上見過呢,後來網際網路發展,資源共享,這些東西就都被淘汰了。
見陸嫣過來,沈括掐滅了手裡的菸頭,站起身迎向她。
“有事?”
“聽說沈叔叔在這裡做生意,我來看看,對了,你的手好些了嗎?”
“好了...”
他話還沒說完,小姑娘自來熟地牽起了他的手,掀開袖子檢查。
傷口換了新的紗布,只是包紮得極其潦草。
陸嫣秀氣的眉毛蹙了起來:“這樣不行,待會兒我幫你重新包紮一下。”
沈括抽回了手:“不用。”
“沈叔就別跟我客氣了。”
沈括眉心舒展,伸手拍了拍她的腦袋:“叫什麼叔叔。”
陸嫣偏頭躲開,笑著說:“陸臻是我爸,你當然是我叔叔咯。”
沈括順著她的話說:“陸臻生不出你這樣的女兒。”
“為什麼呀。”
他像是逗小孩似的,輕鬆地說:“他太醜了。”
陸嫣嘴角綻開笑容:“陸臻才不醜咧,學校裡他好受歡迎的。”
沈括收斂了本就稀疏的笑意:“是他陸家少爺的身份受歡迎,不是他受歡迎。”
“也不全是,你要是多瞭解他,說不定也會喜歡他。”
“永遠不可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