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地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8節,大縣令小仵作,少地瓜,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龐牧這一把當真沒有半分憐香惜玉的心思, 嫣紅半邊身子都要飛起來,落地後摔得眼冒金星。可她還是連滾帶爬的撲過來, 硬生生把自己擠到刀尖和被綁縛的男人之間。
她的面頰和下巴一側都被蹭出血, 本人卻好像感覺不到疼痛一樣, 只是對著龐牧苦苦哀求,“大人, 真的是我做的。他是個好人!”
“把她拖下去!”龐牧面不改色的對左右道。
兩名衙役上前,輕而易舉的將嫣紅拖到一旁。
她拼命掙扎, 瘋狂尖叫,卻不能撼動一分一毫。
晏驕嘆了口氣,“你尚且連掙脫都不能夠,又如何能在短時間內對死者致命兩連擊, 對方甚至連反應和反抗的時間都沒有?”
“是我做的, 咳咳,”才剛被龐牧一腳踢昏的男人悠悠轉醒,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往自己身上攬罪, “嫣紅是無辜的。”
“不,他才是說謊!”嫣紅終於慌了,兩隻瞪大的眼睛裡滿是驚恐, 漸漸地又滾出淚來,“是我做的!”
大山拼命抻著脖子望向她, 眼底翻滾著許多複雜的情緒。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也不知是太痛了, 還是怎麼的,竟又無聲吞了回去。
都說保命才是人的本能,而這種生死關頭依舊毫不顧忌的往自己身上“栽贓”的場景……晏驕一點兒都不感動。
“兩位,”她冷著臉說,“希望你們明白,衙門上下都不是傻子,不是你們說什麼就是什麼。真無辜的自然無辜,可但凡參與了的,誰也別想跑。”
不管這兩人背後是否有什麼驚天動地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可是他們確實很可能是揹負十數條人命的連環殺人犯,其手段之殘忍、影響之惡劣令人髮指,完全不值得同情。
哪怕嫣紅的轉變事出有因,可冤有頭債有主,她不去找始作俑者,卻來遷怒旁人,那些死去的人們何其無辜?她的悲慘遭遇並不能為其所作所為買單。
真兇已捉拿歸案,事情的前因後果,也便漸漸清晰明朗起來:
嫣紅在遇見魏之安之前就已經豔名遠播,日日都有好些人爭搶著將價值千金的珠寶玉器捧到面前,只為博她一笑。
可她誰都不喜歡。
可就是這麼一個心高氣傲的她呀,偏偏栽在那麼一個突然出現的他身上。
魏之安是被文會上的人半拖半拽硬拉來的,整個人不自在極了,又羞又怕的縮在角落。可饒是這麼著,他的脊背依舊挺直,硬是將這紙醉金迷的青樓坐出一股風骨來。
正要下樓的嫣紅看的有趣,嬌笑道:“那書生,哎,穿青衫的書生!”
魏之安愣了下,下意識抬頭,便是一眼萬年。
嫣紅真是愛慘了他,每每都愛逗弄,看著他面紅耳赤卻又不捨得躲閃;
魏之安對她也珍視萬分,每次過來,都要買些小玩意兒,或是帶幾塊點心。
其實這些東西都很便宜,但嫣紅就是喜歡,喜歡得不得了,哪怕只是一支粗糙的桃木簪子,也歡喜無限。
她忽然就覺得這日復一日麻木的日子有了盼頭,她開始真正的用心打扮,然後每天一睜眼呀,那一雙含情美目便盯著門口,痴痴地盼著。
有人可盼的日子裡,嫣紅覺得自己是世上最幸運的女子。
魏之安為她畫眉,教她唸書,當嫣紅唸到那一句“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突然覺得這說的正是自己,可又覺得還不夠。
哪裡要得了一日呢?只要幾個時辰不見魏郎呀,她這顆心就飄飄忽忽,沒個著落。
</div>
</div>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