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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來的。
倆人都穿著裙子,多少有些不方便,方姝提水的時候一個不小心險些摔倒。
有人看見了,站在廊下說風涼話,“這不是添亂嗎?”
“就是,沒有那個能力還硬要湊上去。”
金玉瞪了兩個說話的人,那倆人才禁聲。
似乎也曉得自己的裙子礙事,方姝脫離隊伍,去一邊把裙襬的兩頭繫上,裡頭穿了褻褲,長到腳踝,就算露出來也沒關係,雖然有可能會被人說閒話,不過這時候哪還能顧得上。
怎麼說也是她放的火,咋樣也要幫點忙,略盡薄力。
就這樣眾人一起努力,花了小半個時辰才終於將火滅掉,方姝沒想到,居然這麼難滅,興許是後廚全是柴火,一旦燒起來,相當於在爐裡燒火,整個屋子是爐。
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她一開始就是考慮到會很快燒起來所以才點的後廚,因為救皇上要緊,沒時間浪費,燒的越快,救下來的機率越大。
火滅完自然就到了追究責任的時候,送走了防火班和侍衛,只留下了長春宮的人,關起門來調查,所有人跪成幾排,方姝和木槿也在其中。
先是從幾個婆子開始,幾個婆子一口咬定臨走前鍋底潑了水的,不可能失火。
因為水澆的一塌糊塗,加上下了雨,這一點沒辦法查證,但是娘娘還是打了幾個婆子,因為四個廚娘居然全去休息了,沒有人留下來當值。
其實她們平時也這樣,但是運氣好,沒碰上事,碰上事就麻煩了。
又打了當值的幾個太監,因為怕處罰,想自己把火滅掉,然後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當時火勢很小,結果因為他們拖,拖成了大火。
還打了在後院歇息的眾宮女,只顧自己逃跑,搶救自己的財物,沒有去叫別人。
方姝也捱了打,中午不好好歇息去御花園摘花瓣,她謊稱要下雨了,很多花瓣敗也是敗,便想著收集起來,用來做點心,胭脂之類的。
之所以這麼晚回來是為了躲雨,路上遇到來找皇上的人,覺得出事了於是冒雨回來。
如此解釋了為什麼離開,又為什麼待了那麼久,然後溼著身子回來,看似天衣無縫,其實正好這麼多巧合,才顯得不像巧合,不知道別人聽出來沒有,反正娘娘沒有深究。
只多罰了她擅自摘御花園的花,別人打二十個大板,她打了三十個。
打完直接起不來了,興許是覺得她罰的太輕了,有人質疑,因為她是唯一一個沒有在現場的人,也等於嫌疑最大的人。
但是不在現場怎麼去放火?大家都在後院,能作案的機會更大,她是一早出門,看守的太監親眼瞧見的。
方姝也不傻,是先從正門離開後,翻了後院進來的,後院有一處牆比較矮,還有些鏤空的部分,她踩著可以翻進來。
也因此,那個提出質疑的人跟她一起罰了三十大板,因為懷疑娘娘包庇她。
總之這件事除了娘娘身邊的金玉之外,其他人都捱了打,說實話,方姝心裡多少有點愧疚,又沒有。
為什麼?
因為這些人平時說她閒話說的可樂呵了,背地裡說,明面也說,說不恨那是假的,如果擱在一個脆弱的人身上,比如木槿,或許會想不開自殺,而她們全都是兇手。
不打人,不代表不是暴力行為,其實流言蜚語也是暴力的一種。
所以這次就當是一個扯平吧,她們用言語侮辱暴力她,她連累她們一起受罰,每一個人都沒逃過。
這次受罰距離上次感冒有一段時間,方姝已經攢夠了錢,可以去找御醫偷偷的開瓶藥,而且上次木槿的金瘡藥還剩下一些,倆人抹完,又買了一瓶。
木槿買的,她照顧花草久了,身體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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