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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根本沒有給她拒絕的時間,說完就走了,然後隔天金玉給她一個包裹,還有娘娘的吩咐,方姝一想出宮啊,出宮對她的誘惑力太大,於是就答應了。
突然發現自己好慘。
總之絕對不能讓皇上知道她,並且吸引他的注意力,很顯然,沒可能的,因為她要去虎口裡奪他最喜歡的東西,皇上怕是會恨不得弄死她吧。
方姝捂住腦袋,苦惱的不要不要的,雖然皇上還沒吃東西,但是她也沒吃,所以就不幫他吃了,老老實實睡去。
再醒來已經回到了自己的身體裡,喊小二進來,上些小菜,又給些銀子,讓他幫忙買外頭街上的一些小吃。
沒辦法,自從知道包裹裡的錢這麼多,再加上外頭有皇上之後,再也不敢到處溜達,寧願多花錢,也不要出去,怕跟皇上撞見,雖然皇上不一定認得出她,不過馬上就認識了。
他們會出現在一個地方,拍同一件東西,這件東西很有可能可以挽救他和皇后的婚姻,所以一定要得到。
對不住了皇上,這不是我的意思,是娘娘的意思。
站在方姝的立場上,如果她有一百塊錢,會分給木槿三十,娘娘三十,皇上三十,自己留十塊,都是一樣的位置,所以不管幫哪個,都有點對不起另一個。
幫了娘娘,對皇上肯定是稍微有一點那啥的,誰知道皇后拿他最喜歡的兵書幹什麼?
也許會逼他做不喜歡的事吧?
幫了皇上,那把娘娘置於何地?而且她在皇后的院裡做事,小命在皇后手裡捏著,所以只能對不住皇上了。
其實也不需要太擔心,幹不幹得過皇上還不一定呢,如果皇后的財力不夠,她也沒辦法,不過感覺娘娘不是沒有準備的人,還有那對熒光的鐲子,總覺得價值不菲。
據說從前有個草原上的小國,送了個夜光杯,把中原的人稀罕的,這一對夜光手鐲,肯定更加珍惜吧。
不管如何,看結果吧。
方姝今天一整天都待在房間裡,快到拍賣時間才走,本以為拖到這時候,肯定不會跟皇上撞見,沒想到皇上也是個拖延症患者,也拖到這時候,倆人幾乎是同時出門,同時走到樓梯口的。
方姝聽到樓上的腳步聲,本能回頭看了看,皇上一身黑色錦衣,頭上戴著玉冠,兩縷黑髮垂了下來,尾部用玉扣了起來,面容白皙,五官精緻,只一雙眼盛了寒冰似的,凍的人一個哆嗦。
這是方姝第一次這麼仔細的打量他,並且直視他的臉和眼睛。
第一印象是冷,帶著鋒芒。
第二印象是好看,帶著光彩,他身邊有那麼多人,各個都不是普通人,但是方姝還是一眼看到的人是他,而且莫名覺得他就是主,不是早就知道他的身份,也不是心理作用,是一種第一眼看去的感覺。
俊美的過於奪目?
這是方姝對他的第三個印象。
第58章 氣炸了他
方姝腳步頓了頓, 朝一邊站去,讓他們先過,人多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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