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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聲啼哭,打破了寧靜,同時也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順聲看去,那是一個身形枯瘦的小女孩,年齡大約六七歲的樣子,她破衣爛衫,全身都是髒兮兮的,看起來像是一個流浪兒。

而罵人的是個魁梧的漢子,他相貌普通,但亮蹭蹭的光頭在陽光的反射著耀眼的光芒,跟是惹眼。

居然這樣罵孩子?

圍觀的群眾有些看不慣了。

“你這麼大一個人了,怎麼可以這樣兇孩子呢?”

“就是,哪有你這樣當爹的?”

“……”

再看那孩子,她蜷縮著身軀,瑟瑟發抖,眼睛裡滿是恐懼。

好可憐……

柳荃怔怔地看著,眼睛裡泛出了淚光。

齊譽仔細觀察了一會兒,低聲對娘子說道:“這個孩子應該不是那光頭的女兒。”

“為什麼這麼說?”柳荃抬頭問道。

“你且看,這光頭的神情裡不帶一點的憐惜,更談不上溺愛了,禽獸尚有舐犢之情,更何況是人呢?他如此兇狠,豈不令人奇怪?”齊譽解釋道。

柳荃仔細看了看,果然如此。

“你再看,這光頭男子身上的衣服非常乾淨,而這孩子卻是衣衫襤褸,如果他們痛是一家人,穿著上怎麼可能如此大的差異?所以我非常懷疑,這個孩子是他買來的……不對!還有可能是拐賣的!你瞧,那孩子腳上還綁著一根麻繩呢!”

古今來說,賣兒鬻女屬於跟常見的事,被賣者或為奴婢或為賤役,也是合乎律法的交易。

就女孩來說,運氣好的或能成為是丫鬟或者童養媳,而運氣差的則有可能被賣到教坊女肆,淪為所謂的‘瘦馬’。

但是,這一類的交易都是在買賣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的,兩方談好之後還要到衙門的戶房處進行備案。這樣做得目的就是防止有人拐賣人口,尤其是孩子。

拐賣人口可是大罪,自宋時就立下了嚴格的律法,對於人販子,無論任何情由,一律重查重辦,尤其關於孩子的案子。

後世的《大明律》更有明確規定,若將孩子拐賣為他人的子孫者,判牢獄徒刑三年;若將孩子拐賣為奴者,判為絞刑!如果手段惡劣者,可重判凌遲處死!

柳荃越聽越是心酸,眼睛裡野噙滿了淚水:“相公,其實……我小時候也是這樣的經歷,若不是爹孃救我……”

齊譽猛然一顫,心中百味橫陳。

之前,雖知道娘子是柳家抱養的孩子,卻沒想到卻是這樣的情況,不難看出,娘子對這個素味平生的孩子產生了命運上的共鳴。

“救救我吧……”

那孩子不知哪來的勇氣,居然發出了求救的呼喚,而她眼睛不偏不離,恰巧落到了齊譽的身上。

好可憐,那眼神裡充滿了乞求和無助。

面對此情此景,一股悲天憫人的情懷浮上了齊譽的心頭,同時也刺痛了他的良知感。看著這個命運多舛苦命孩子,即使是一塊石頭心,也會被融化了。

“相公,咱們救救她吧,你不是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嗎?咱們今天就做一件好事吧!”柳荃柔聲道。

齊譽有點遲疑,但還是點了點頭,看來娘子在懷孕之後,母性的慈悲也愈發的濃郁了。

可是,要怎麼救呢?

要用些手段才好。

最好能像庾大人那樣,一通真真假假就把事情給辦好了!

……

“咦?這不是小彤嗎?你怎麼會在這裡呢?”

眾目睽睽之下,齊譽輕搖著摺扇淡然地走了出來,在臨近那孩子後還撫摸了一下她的額頭,一副以長輩自居的姿態。

柳荃一怔,旋即明白了相公的用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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