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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一個大崇文館學子的名額,即刻入學,而且允諾父親未來一個長史的官職,並且保我們金氏一門,與大唐同休!”

金春秋愣在當場。

長史這個官職,新羅是沒有的,唯有大唐才有。

對於漢人文化異常精通的金春秋知道,長史這個官職最早設於秦代,當時丞相和將軍幕府皆設有長史官,其執掌事務不一,但多為幕僚性質的官員。除此之外,邊地的郡亦設長史,為太守的佐官。

南北朝初始,帶將軍號開府的刺史,屬官也有長史,且多兼任郡太守。王府也有長史,諸王幼年出就藩國,州府之事即由長史代行。

及至唐朝,親王府、都護府、都督府、將帥、州府設長史,品級高下視所屬機構而異,從三品至七品不等。

金春秋乃是新羅王族,善德女王最親近的血脈,最信賴的大臣,房俊自然不可能舉薦其擔任那些都護府、都督府等衙門的長史,與他身份地位對等的,唯有親王府長史。

可是他堂堂新羅王族,豈會千里迢迢趕赴大唐親王的封地,去擔任一介長史佐官?

他金春秋願意,金氏王族也丟不起這個人!

所以答案唯有一個,大唐的確意欲讓其皇室子弟繼任成為新羅之主,而只要他金春秋願意,就是新一任的新羅之主收服新羅人的一個開始,許以他的好處,便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看似與金春秋眼下的待遇並無不同,實則區別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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