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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 多種猜測
-移動中-
3月22日
17:25 pm
那麼按照這個猜測前提,對方打過來,一定程度上有把握我們會出錢來買影片。陳濤想到。
這是一筆不小的損失,而且是標價為屈辱的損失。也就是說,我們和對方交易的基礎本來就不對等,我們處於絕對的劣勢。對方的確信(包括計劃)是我們不清楚的,對方的立場我們是沒有條件駁回的,我們的行動雖然可以如期進行,然而必然極其被動,所謂的主動權更是幾乎沒有......
但是,交易的基礎,也就是彼此的信用和守約程度如何卻不得而知,對方的情況陳濤完全不知,然而陳濤的情況(或者說是敏碩的情況)對方卻容易弄的一清二楚,因為網上的資訊鋪天蓋地的,想搞不清楚都很難。
讓人擔心的事情,除了這個還有呢......
陳濤覺得,對方的守約程度我們也無法確定,這個影片隨便儲存幾個副本都非常容易。雖然說,盜亦有道,但是對方是否有副本,是否會交給他人......等等都成為不確定性因素,事情的發展無法用常理來推論。因為,這場“交易”將沒有辦法得到第三者的見證,更無法訴諸媒介或社會的監督。
將會相當私密,卻讓人不甚愉快。
當然,這件事也無法讓第三者知道。
沒有了監督,權利的不對等,就可能會帶來權利的濫用,這樣他們的交易真的會公平合理嗎?陳濤在想,他更多的是在想“對方顯然不是一個君子,會不會像君子那樣行出公平的事兒!”
如果真的是君子,他真的會做這樣的事情嗎?
如果真的是君子,他會介紹這樣交易的行為嗎?
怎麼想,怎麼都覺得這件事情從頭到尾沒有一點“正當”可言。
陳濤在想,對方的手裡,真的有東西嗎?
但凡對方手裡真的有貨,為了自己的安全,也不會無差別的選擇被敲詐物件,這樣增加自己的生命危險,而且還容易釀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因為,這東西只有誰都不知道,才有“敲詐”的資本。
當這一個絕密訊息還保持其保密狀態時,對方可以利用其價值,不僅可以一次性“勒索”,還可以多次“勒索”,陳濤也認為,一般的勒索都是“重複作案”的。
他們那時必然會非常的不利。
但是當這個資訊已經不再保密,對我們這樣的購買方來說也沒有任何價值了,我們就不會再考慮出錢,因為誰也不會買一個“公開資訊”。
陳濤認為,這也不是對方希望看到的。對方不希望我們喪失購買慾望,對方做這事的目的大半還是為了錢吧。
畢竟這個訊息不是“奇貨可居”的話對他們更沒有任何好處。然而從我們的角度,這個訊息最好也不能公開,這樣的話顯然林晶也會受損,可見“公開”是對彼此都不友好的選擇。
陳濤才發現,從某種程度上,自己和對方是享有同樣的立場的。
沒人會選擇公開,除非對方想要的不是“錢”。
如果那樣,對方的立場可能非常惡毒。
陳濤又覺得,這應該不至於吧。
除非是針對林晶,但顯然林晶本人沒有大的影響力啊,演藝界的地位根本談不上無足輕重,就算出現什麼桃色新聞,充其量就是喧騰幾天,過幾天大家也不會再關注她了,以她目前的地位,也沒有人非得取代她的位置。
還有一種可能,對方只是敲詐勒索,手裡並不具有真的影片,只不過是找一些愛上當的冤大頭,屬於“流竄性”電信詐騙,人一拿到錢,就溜走了。即使你再過著急,你無論想出什麼辦法,也找不到這個人了,要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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